2011年上海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上海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以及九届市委十三次、十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的要求,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以营造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社会经济环境为目标,突破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应用瓶颈,强化制度建设,注重创新示范,不断推进面向个人和企业、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个领域的诚信体系建设,为 “十二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一、以促进服务经济发展为重点,深化重要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1.全力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以国家、本市关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为指导,制订本市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着力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市、区联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采集、比对机制。二是启动“企业信用管理示范工程”,引导中小企业加强信用管理,推动中小企业在经营决策、财务管理、采购销售、产品质量、法务人事等方面,建立健全信用制度。三是优化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信用环境,深入推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科技互助融资试点以及产权交易市场中的信用体系建设。四是完善中小企业信用评价标准,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开发适应中小企业融资特点的评价体系。五是实施中小企业商账管理能力提升计划,支持信用服务机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开展商账管理培训,鼓励中小企业开展商账管理信用服务外包。
2.加快完善国际金融中心信用体系建设。
按照《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要求,加快营造有利于金融业发展的信用环境,加强金融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积极推动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在上海试点。二是充分发挥央行征信中心落户上海的优势,推动央行全国征信系统与本市联合征信系统合作互补,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双向查询机制;推动央行全国征信系统向典当行业、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开放查询服务。三是深化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上海基金业诚信信息平台,完善证券经纪人信息平台建设。四是加强保险领域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推进保险企业建立健全客户资信与风险评价机制,拓展机动车辆保险理赔信息服务系统的信用管理功能。五是充分发挥信用产品的风险评估、定价功能,推动借款企业评级、集团关联企业评级、担保机构评级和商业承兑汇票评级等业务发展,大力拓展股指期货、融资融券、贷款转让市场中的信用工具运用。
3.不断推动商贸和航运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以提升商品及航运市场国际竞争力和资源配置能力、促进服务业发展为目标,聚焦重点行业和试点区域,强化信用机制建设。一是实施电子商务信用评价示范工程,重点推动浦东唐镇、宝山庙行、金沙3131园区以及钢铁、有色金属等行业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二是引导、支持商贸企业运用信用手段扩大市场规模,推动信用销售市场健康发展。三是结合外高桥国际贸易示范区等贸易集聚区建设,推进信用产品及服务在能源、钢材、有色金属、农产品等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中的运用。四是推进航运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支持在船舶经纪、船舶交易等航运服务中使用信用产品及服务,并以浦东国际航运发展综合实验区建设为依托,重点推动航运物流领域建立健全以风险控制为核心的信用制度。
二、以优化社会管理、加强市场监管为着力点,完善信用奖惩机制
4.大力深化行业信用分类监管。
以信用管理为手段,以民生领域为重点,加强行业信用分类监管,不断创新管理机制。一是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行政审批全过程电子监察机制,加强行政审批相对人的诚信档案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度。二是聚焦食品药品监管领域信用建设,以食品安全地方立法为契机,切实强化对食品企业、餐饮服务企业、药品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信用分类监管。三是加强对经营者的价格信用分类监管,完善价格诚信信息系统建设,大力惩治重点领域价格失信行为。四是深化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推进企业年检方式方法改革,推动构建针对违法失信企业的社会信用监督与惩戒机制。五是建立健全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抓紧制定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公示制度与《企业质量信用分级评价准则》地方标准,推动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六是不断推进文化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加强文化市场经营单位信息网络监管平台建设。七是完善海关分类通关改革,建立健全进出口企业检验检疫分类管理制度,探索建立依托信用服务机构加强出口企业分类监管的新模式。八是推进交通港航行业信用分类监管,实施《上海市交通港航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完善信息系统与质量信誉考核运作机制。九是召开本市行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交流会,促进学习交流,推动分类监管工作开展。
5.扎实推进市场主体诚信建设。
以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为目标,加强市场主体诚信建设。一是加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推进奶业、食品、饲料兽药行业试点,探索建立企业责任为基础、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惩奖有制度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二是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为抓手,有序推进知识产权领域诚信建设。三是推动会计税务、法律服务、安全评价、认证检测等中介服务业领域诚信建设,建立完善中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信用档案。四是加强本市惩防体系诚信建设,继续构建以土地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医药购销等领域为重点的市场诚信体系。
6.全面加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按照国家、本市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建筑市场整治的要求,以平台为载体,以制度为保障,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一是加快推动本市固定资产投资信息管理系统、建筑建材业管理信息系统等重要信息系统建设。二是建立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目录与公开标准,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内容不完整、透明度不高等问题。三是制订实施《上海市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上海市建设市场信用记录认定标准(试行)》,切实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的信用信息管理,加快形成以从业企业电子版《诚信手册》为主的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四是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企业、个人信用信息目录与共享标准,促进信用信息共享。五是制定《上海市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综合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受益、失信惩戒机制。
三、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增强信用服务能力
7.大力促进信用信息公开。
按照信息公开和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保护等方面规定,深化信用信息公开。一是编制《上海市政府和司法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目录(2011版)》,推动政府、司法部门公开信用信息,并为相关各方查询信用信息提供便利。二是拓展信用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利用互联网公开信息的力度,提高信用信息采集的便捷程度。三是加大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评优表彰、案件受理及判决执行等信息向社会公开的力度,尽可能实现与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码等标识码的关联。四是探索建立政府将所掌握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向信用服务机构依申请公开制度,为信用服务机构采集信用信息提供便利。
8.努力创新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加强对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运用,促进信用信息实现跨行业、跨领域、多层次互联互通、按需共享。一是依托互联网、政务外网,结合政府门户网站、法人库、人口库等,支持、推动基于云技术的信用信息搜索和共享平台建设,有效提升信用信息自主、多方、广联式查询能力。二是加强市联合征信系统企业信用信息政务外网采集管理系统建设,强化联合征信系统与政府部门间的信用信息共享。三是推动吊销未注销企业、严重违法企业及其相关责任人信用信息,产品质量严重违法企业信息,企业环境行为数据信息,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申请中申请人及单位不良信用信息等纳入联合征信系统。四是逐步扩大窃电、欠费等公用事业类信用信息在市联合征信系统中的共享。五是探索推进将食品药品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与民生密切相关领域的企业失信信息与其法人代表、责任人员个人信用关联并纳入征信系统,加强失信惩戒。
9.积极拓展信用产品使用。
发挥政府部门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市场需求引导,普及、推广信用产品及服务。一是修订《上海市政府部门示范使用信用产品指南》,推动政府部门在资质认定、资金扶持、评优评级、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居住证转户籍以及人才流动等环节加大信用信息查询和信用产品使用力度。二是加大对信用产品及服务的宣传推广,发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等专项资金的扶持、引导作用,推动市场主体灵活运用信用评级、商业征信、商账管理、信用保险、信用担保等信用工具,防范市场风险。三是推动信用产品及服务在慈善事业、电子产品再利用、进出口企业资质评审等领域的创新应用。四是大力开发在线信用服务及产品,重点提升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支付、电子商务等公共服务平台的信用评价能力。
10.进一步扶持信用服务行业发展。
加速培育与服务经济相适应的信用服务行业,力争2011年实现全行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以上。一是实施信用服务机构上市培育计划,鼓励重点信用服务机构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力争培育形成2-3家具有较好上市潜力、较高公信力和市场认同度的信用服务机构。二是引导、支持信用服务行业加强国际技术合作,加大研发投入,依托信息化技术,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等方面,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多样化信用产品及服务。三是修订完善上海信用服务行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行业运行态势信息发布与预测。四是研究制订信用服务质量后评估机制,加强对信用产品及服务的质量监管,提升行业公信力。五是实施信用服务行业人才素质登高计划,加强从业人员执业道德、执业纪律、执业技能培养,培育一批行业骨干人才。
四、以营造社会诚信环境为目标,加强诚信创建和区域合作
11.广泛开展社会诚信创建活动。
一是以点促面,推广诚信体系建设优秀成果和经验,推动政府部门信用分类监管机制、行业诚信自律机制、企业信用管理机制创新。二是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强化舆论监督引导,褒扬诚信典型,鞭挞失信行为,营造良好诚信氛围。三是完善诚信工作简报制度,总结经验,促进交流。四是探索启动“诚信体系建设创新实践区”建设,推动园区、商圈、街道等区域诚信体系建设。五是结合区域、行业、职能等特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诚信创建活动。
12.多层次推进信用教育培训。
一是加强个人信用知识普及,引导市民重视个人信用、运用信用工具。二是推进学生诚信教育工作,结合青少年德育教育和素质教育,增强学生的诚信贷款、诚信考试、诚信研究意识。三是结合公务员教育管理,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诚信教育,促进公职人员诚信自律。四是完善企业信用管理培训考核体系,将企业信用管理培训纳入本市继续教育范畴,完成首批教学课件开发,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广泛开展企业信用管理培训。五是面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行业协会、商圈园区等,开展信用专题培训与交流,拓宽工作思路,提升工作能力。
13.深入推动“信用长三角”建设。
一是落实《长三角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合作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二是会同苏、浙、皖三省信用办,共同举办 “信用长三角”第三届高层研讨会。三是继续开展长三角信用服务机构备案互认,共同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四是加强“信用长三角”网络共享平台建设和人才信用信息的共享合作,打造“信用长三角”专家智库。五是在工程建设、电子商务等领域继续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合作,召开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推广应用信用报告试点工作现场交流会。